截至2014年5月底,新疆尚有問題學籍人數1312名。
  6月18日,自治區教育廳下發《關於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截至2014年5月底建設進展情況的通報》(下稱《通報》),要求各地嚴格按照學籍管理辦法規定健全學籍制度,不允許重覆建籍,不允許不通過學籍系統辦理轉學。
  對於問題學籍的處理,《通報》介紹,各地要抓緊處理問題學籍,尤其是畢業年級的問題學籍。若確因公安戶籍部門造成身份證號重覆,要求學生及時去公安戶籍部門變更身份證號。
  跨省轉學的學生,必須使用全國學籍號在學籍系統中發起申請。學校有義務為本校學生及家長提供學生本人全國學籍號(正式或臨時)查詢服務。
  流入地學校必須接收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,戶籍地學校必須無條件接收流回的無學籍學生,經確認後為其建立學籍。
  《通報》介紹,學籍系統只是記錄轉學的過程和結果,學校不能將學籍系統聯網不通作為不為學生辦理轉學、考試報名的理由,只要符合自治區規定的轉學、考試報名條件和要求的,學校都要及時安排轉學、考試報名,相關網上流程可稍後辦理。
  據悉,存在問題學籍人數比較多的五個地州分別是喀什地區、伊犁州、烏魯木齊市、和田地區和阿克蘇地區。記者周坤  (原標題:新疆1312名學生學籍有問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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